作為職業病“四面埋伏”的建筑施工行業,一旦員工得了職業病,不僅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企業還將背負沉重的賠償責任。因此,對于職業病的預防不可小覷。 “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是我國今年5月發布的《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09—2015年)》中明確提出的基本原則。對于建筑施工企業來說,也要遵循這一原則,就預防與防治兩個方面加大力度。 首先,嚴格遵守并認真貫徹執行《職業病防治法》,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其次,制定健全的企業職工衛生管理制度。設立以主管領導為主的專(兼)職職業衛生管理組織,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再次,定期或不定期地對職工進行職業衛生健康教育和培訓,使職工了解熟悉本公司、本崗位的職業危害因素,并掌握職業衛生的防治方法和注意事項,杜絕和減少職業性危害。 最后,按規定向職工提供符合防治職業病防護要求的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積極采用新工藝,選用新設備,改善工作條件,杜絕“跑、冒、滴、漏”,實行清潔化生產,從源頭控制職業病危害因素。 經常對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監測,定期請由依法取得衛生行政部門資質認證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檢測、評價,其結果定期向職工公布。由此從源頭遏制職業病魔的蔓延。同時,配合國家安監部門的檢查以及聯合社會各方面的參與和幫助,共同營造“安全生產、健康勞動”的工作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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