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項目經理告訴筆者,由于煙囪滑模工地安全管理風險比較大,他們制定了嚴格的安全管理和旁站制度,要求只要工地在進行施工作業,管理人員就必須到位。他本人除了每天到工地巡視外,還進行不定期檢查。有時候,在辦公室處理完雜務,他就騎上自行車去工地看一看,不看別的,就看管理人員是否堅守在施工現場,尤其是人員交接班和下午人容易犯困的時候。時間從不固定,也不提前打招呼。有些人說,他這種做法很“賊”,但他認為,這樣的檢查效果非常好。 長期以來,我們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總結了許多有益經驗,制定了系統全面的管理制度,如果能夠不折不扣地將這些制度執行下去,大部分安全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但事實上,每年都有大量安全事故發生,而且很多都是性質相同的事故,原因就是安全管理制度某個環節缺失或執行不力。要抓好安全生產,對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十分必要。 在實際工作中,我們經常發現這樣的現象:一些發生了安全生產事故的單位,在以往的常規安全檢查中卻表現得比較好。究其原因,是這些單位在接受安全檢查前作了充分的準備:整理現場、惡補資料、開迎檢會……一系列的動作后,現場的安全隱患被掩蓋了,缺失的資料補齊了,連現場工作人員的應答都一致了,這種做法導致檢查人員在安全檢查中看到的不是本來的情況,而是被“粉飾的安全”,等出了安全生產事故的時候,很多問題才暴露出來。 有些單位開展安全檢查,人未至而令先行,又是發通知又是打電話,甚至告訴項目部這次來主要查什么,要做好哪些準備工作?這種安全檢查不僅起不到應起的作用,反而助長了形式主義和弄虛作假之風。相反,有的單位進行安全檢查事前不通氣,搞“偷襲”,看的是“原生態”現場,查的是“第一手”資料,從而發現了安全隱患,找出了安全管理的不足之處,幫助項目部提高了安全管理水平。由此可見,安全檢查不妨“賊”一點,效果反而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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