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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泥庫 |
發布者: 發布時間:2014/12/5 10:24:13 |
人工清庫安全措施探討 1.1統一指揮 清庫前,水泥廠應成立清庫工作小組,制定清庫方案和應急預案,并報企業負責人批準。清庫作業過程中,必須實行統一指揮,保證清庫作業的協調性,確保各環節井然有序,整個操作過程安全、順暢。 1.2清庫相關人員要求 清庫人員應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經驗,年齡宜控制在21~50周歲,熟悉并掌握高處作業操作技能,熟知所要清理庫的內部基本結構,了解所要清理物料的基本特性。 禁忌高處作業的人員(包括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癲癇、嚴重關節炎、美尼爾氏綜合癥、恐高癥、肢體殘疾、高度近視、反應遲鈍以及其他經過醫生診斷不適合高空作業的人員)不得從事清庫作業。酒后或服用嗜睡和興奮等藥物者不得從事清庫工作。 AQ/T9006—2010《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要求:“企業應對相關方的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作業人員進入作業現場前,應由作業現場所在單位對其進行進入現場前的安全教育培訓”。因此,清庫和監護人員必須經過清庫操作、安全防護、緊急救援和事故應急處理的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能從事清庫作業。 1.3天氣要求 清庫作業應在白天進行,嚴禁在夜間和大風、雨、雪等惡劣天氣條件下清庫。因為上述條件下會給監護和施救帶來很大不便。 1.4設置警戒區域、圍欄和警示標志 AQ/T9006—2010《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要求:“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作業場所和設備設施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企業應在設備設施檢維修、施工、吊裝等作業現場設置警戒區域和警示標志”。因此,為保障清庫操作的安全,應在清庫作業現場設置警戒區域和警示標志。 1.5工作環境溫度 GBZ1—2010《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要求:“當作業地點日最高氣溫≥35℃時,應采取局部降溫和綜合防暑措施,并應減少高溫作業時間”。參考這一要求,為了保障清庫人員的健康和安全,當庫內環境溫度超過35℃時,應采取局部降溫和綜合防暑措施,并應減少作業時間。 1.6工作環境氧氣濃度 GB8958—2006《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要求:“在已確定為缺氧作業環境的作業場所,必須采取充分的通風換氣措施,使該環境空氣中氧含量在作業過程中始終保持在0.195以上”。因此,當庫內空氣中氧氣濃度低于19.5%(氣體的濃度按體積的百分比計算)時,清庫人員應使用正壓式呼吸器。 1.7保持儲存庫內空氣流通 庫內粉塵大,為了保持空氣流通,當庫底堆積物料的料面低于庫側門下緣時,應打開庫側門,啟動庫頂除塵器的引風機,使庫內空氣處于微負壓流動狀態。同時,應關閉庫頂除塵器排灰閥,防止除塵器清灰時將灰排到庫內產生二次揚塵。 1.8乘用工具 考慮到庫內爬梯容易銹蝕,且長時間受物料沖蝕存在安全隱患,清庫人員進出儲存庫應使用救援三角架,不得使用庫內爬梯。 救援三角架常用于進行密閉空間和井下救援作業,由高強度金屬支腿、吊索、手搖式絞盤和環形保護鏈組成,手搖式絞盤配備自鎖裝置。工作時將救援三角架在庫頂人孔周圍展開,清庫人員將安全帶連接于吊索的一端,吊索穿過手搖式絞盤,庫頂監護人員操作手搖式絞盤收放吊索,輸送清庫人員進出儲存庫,操作安全省力。 1.9庫內照明工具 清庫過程中,庫內懸掛式照明燈電壓不應超過220V,煤粉儲存庫內懸掛式照明燈電壓不應超過36V。照明燈從庫頂量倉孔或其他合適的孔吊入庫內。煤粉儲存庫內懸掛式照明燈應安全防爆,采用隔爆型最高防爆等級,能在各種易燃易爆場所安全工作。 GB50295—2008《水泥工廠設計規范》規定:“窯、磨、烘干機、篦式冷卻機、電除塵器、大型袋除塵器等金屬導體設備內檢修用手提燈電壓不應超過12V。其他場所檢修用手提燈的供電電壓不應超過36V”。因此,清理混凝土或磚混結構儲存庫時,清庫人員攜帶的照明燈電壓不應超過36V;清理金屬材質儲存庫時,清庫人員攜帶的照明燈電壓不應超過12V。 1.10安全防護用品 根據GB6095—2009《安全帶》和GB24543-2009《墜落防護安全繩》的規定,安全帶和安全繩分為:圍桿作業、區域限制和墜落懸掛三種類型,清庫作業屬于高空作業,應選擇墜落懸掛式安全帶和安全繩。安全帶應符合GB6095—2009《安全帶》的相關要求,并且安全帶應具有兩個懸掛點,清庫人員將連接保險帶的自鎖器分別與兩根安全繩連接,做到雙保險;安全繩應符合GB24543-2009《墜落防護安全繩》的相關要求。 自鎖器連接安全帶,人體通過安全帶、自鎖器連接安全繩,安全繩從自鎖器的鉤槽中穿過,當人體下墜時自鎖器能夠自動快速鎖住安全繩,使人體被安全繩拉住。1.11操作和監護安全要求 鑒于清理庫壁掛料危險性大,監護困難,清理庫壁掛料時,同時作業的清庫人員不宜超過2人;清理庫底堆積物料時,考慮到清理庫底堆積物料工作量大,同時作業的清庫人員不宜超過9人。 庫內清庫人員人數少于或等于2人時,每1名清庫人員須配有2名庫外監護人員;清庫人員人數多于2人時,每1名清庫人員應配有1~2名庫頂監護人員,但庫外監護人員總數不應少于6人。 為了防止物料塌落砸傷或掩埋清庫人員,清理庫壁掛料和堆積物料都必須自上而下進行,清庫人員必須始終位于物料的上方。當有兩人同時清理庫壁掛料時,兩人作業面的高差不宜超過0.5m,防止上方清庫人員作業導致物料掉落,造成下方清庫人員傷害。 庫壁掛料清理完畢,方可清理庫底堆積物料。清理庫底堆積物料時,每個水平工作層面的作業高度不宜超過0.5m,應自上而下地進行逐層清理,在上一層面物料清理完畢之前,不得進入下一層面進行清理作業。清理庫底堆積物料時,同時應遵守由庫壁向中心清料的操作順序,這樣既有利于清理出的物料往儲存庫中心堆放以方便排出儲存庫,又能防止物料塌陷事故。 安全繩的最大富余長度定為1m,實際富余長度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應保證作業人員在意外墜落時,能停留在安全區域內。遇到物料塌陷,即使清庫人員陷入物料中1m也不至于被物料完全掩埋窒息,監護人員能快速將清庫人員從掩埋物料中拉出。 1.12原煤和煤粉儲存庫清庫要求 原煤和煤粉儲存庫存在有毒氣體和自燃危險,因此,清理時穿戴的勞動保護用品要有特殊要求。應使用防毒口罩(或正壓式呼吸器)、阻燃防護服、焊接手套、防熱阻燃鞋和安全帽,所選用的安全防護用品應具有防靜電功能。 清理煤粉儲存庫應使用木質工具,防止因使用金屬材質工具產生火花,引發爆炸和火災危險。清理原煤和煤粉儲存庫應檢查庫內有害氣體濃度,防止有毒氣體對清庫人員身體的危害?!睹旱V安全規程》(國家安監總局令第29號〔2010年〕)第二章第一節規定:“一氧化碳氣體最高允許濃度為0.0024%,硫化氫氣體最高允許濃度為0.00066%。所有氣體的濃度均按體積的百分比計算”。因此,當測量的庫內一氧化碳和硫化氫氣體濃度超標時,清庫人員應使用正壓式呼吸器。 嚴禁在原煤和煤粉儲存庫內或附近吸煙、點火或動火作業,禁止將易燃易爆物品帶進原煤和煤粉儲存庫內。 清理煤粉儲存庫時,如發現庫內的煤粉自燃,清庫人員應立即撤到庫外,關閉庫頂除塵器廢氣入口閥門,關閉除塵器及配套引風機,以保護除塵器,在確認庫內無人后,采取滅火措施。 1.13清庫作業時間 清庫工作環境惡劣、勞動強度大,清庫人員每次入庫作業時間太長容易因疲勞發生事故。但每次入庫作業時間也不宜太短,頻繁進、出庫影響工作效率。根據調研統計分析,清庫人員每次入庫連續作業時間不宜超過1h;清理原煤和煤粉儲存庫時每次入庫連續作業時間不宜超過30min。 1.14聯絡工具 庫內清庫、庫外監護及庫底卸料人員配備專用對講機聯絡;庫內清庫人員還應攜帶報警器。清理原煤和煤粉庫時,清庫人員應使用防爆對講機和防爆報警器。庫外配備對外聯絡的固定電話和移動電話等通訊工具。 2.結束語 人工清庫過程中,影響安全因素多,作業條件復雜,具體清庫操作可以因地制宜,但安全措施應統一規范,并從多方面入手保障清庫人員安全和健康,確保清庫作業安全順利進行。同時建議如下: 1)為避免或減少水泥工廠筒型儲存庫的庫壁掛料和庫底堆積物料,在水泥工廠筒型儲存庫的設計與使用過程中,應采取如下措施: ①庫頂應有可靠的防雨和防水措施,確保人孔門蓋、量庫孔蓋和進料孔等防雨、防水效果良好。 ②物料水分大、容易形成庫壁掛料的儲存庫,應在生產中嚴格控制入庫物料的水分,同時可考慮在儲存庫內壁刷涂抗黏結的涂料或貼一層超高分子聚乙烯板,防止庫壁掛料。 ③庫底設計多個出料口,使卸料更加順暢。 ④新建儲存庫使用前,應通風干燥,防止庫壁掛料。 ⑤粉狀物料儲存庫的庫底應設有充氣裝置,增強物料流動性。 ⑥控制壓縮空氣水分,確保均化庫透氣層透氣性良好。 2)為了縮短庫的進出口與作業點之間的距離,給清庫人員進、出庫提供方便,也給監護、施救提供方便,直徑Φ<15m的儲存庫,每座庫的庫頂設計兩個對稱的人孔;直徑Φ≥15m的儲存庫,每座庫的庫頂設計四個對稱的人孔。庫側設計兩個對稱的庫側門。 3)不應在庫壁掛料或庫底結料相當嚴重時才進行清庫,這樣不僅機械清庫難以進行,人工清庫也非常困難,大大影響清庫作業的效率。 4)機械清庫是清庫技術的發展方向,應積極開展機械清庫技術及裝備的研究,開發出合適的機械清庫技術及裝備,降低清庫事故發生率,甚至從根本上避免清庫事故的發生。清水泥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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